首页 律师简介 业务范围 最新优惠信息 联系方式 |
离婚程序大全 离婚成功案例 离婚财产分割 遗漏隐匿财产 同居财产分割 婚姻私人顾问婚外情、重婚 离婚损害赔偿 涉外离婚诉讼 离婚子女抚养 离婚房产分割 法院诉讼离婚 快速离婚 财产风险防范 离婚案件策划 |
首页 >> 涉外离婚 >> 婚姻效力及证书认证问题 | ||
婚姻效力及证书认证问题 | ||
一般来说婚姻效力应以符合婚姻缔结地的法律为前提条件,只要在婚姻缔结地合法,我国法院一般认定其合法性。但我国的法院要求对国外登记结婚的结婚证书进行认证。
1、国外结婚证书的认证程序: 当事人对在国外登记注册的结婚证书在该国进行公证(该国的公证机关或有公证权的律师行),然后到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进行认证。 2、台湾地区结婚证书的认证程序: 首先由台湾地区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台湾公证机关将公证书副本寄交上海公证员协会,大陆一方将公证书副本带到上海公证员协会核证。 3、香港地区结婚证书的认证程序: 由我国司法部指定的公证律师做公证,然后至中国法律服务香港公司敲转递章。 4、澳门地区结婚证书的认证程序: 由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做公证即可。 (上海离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