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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长期与一方生活,就一定判决由其抚养吗? | ||
在双方均争夺抚养权的情况下,子女长期与一方生活是考虑判决抚养权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是是否就是绝对的呢,根据上海有关规定,“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可以判决由其抚养,由此可见,如果子女长期与一方生活,但是改变环境达不到明显对子女不利的程度,也可以判决由对方抚养。 (上海离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