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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 >> 离婚成功案例 >> 数份离婚协议约定财产补偿款数额不一,法院依法分割
丈夫性无能,法院准予离婚
 

原告:江某,女,30

被告:李某,男,35

江某,相貌端庄,工作稳定,但江某的父母认为近30岁的女生,一次恋爱都没有谈过,不应该再过分挑拣,遂在婚姻中介登记征婚。

2012年初江某与李某经婚姻中介征婚相识,李某英俊潇洒,又在证券公司工作,薪水颇丰,赢得了江某的青睐与好感。李某也对江某的条件比较满意,双方父母很快也见面了,双方家庭都认为这必将是一桩美满婚姻,于是很快订了婚。

在双方交往中,江某发现李某比较羞涩,确立恋爱关系几个月来,都不曾牵过江某的手,更别说其他亲密举动。江某起初也心生疑虑,担心是不是李对自己不满意,后来江某将这个细节告诉了父母,父母分析下来,认为这是李某亦无恋爱经验的原因造成的,不算是坏事,相反是好事,说明李某心性纯洁,无不良动机。江某想想,觉得父母的话有道理,就继续与李某交往。

20128月,双方登记结婚,并办了盛大的喜宴。然而令新娘江某意外的是,新婚之日李某除了在婚礼仪式上按司仪的要求拉了江某的手之外,亦无其他任何亲密表现。就这样又过了几天,李某总是以太累为由,早早入睡。婚后第八天,江某因公出差,一走又是一周,回家后,江某想,这回丈夫也休息的差不多了,婚礼的疲惫应该也消除了,可以和丈夫成为真正的夫妻了。然而,江某再一次的失望了,丈夫这次不累了,但彻夜的玩电脑游戏,总是等到江某睡着后才上床。江某就这样一天一天熬过了新婚的一个月。终于忍不住,将事情告诉了父母。父母听后大吃一惊,气愤的向李某的父母询问,到底是何原因?李某父母表示并不知情,会与儿子谈谈。然而,小夫妻之间的一切并没有因为父母的沟通而改变。

李某父母同意按江某父母的要求带李某去医院检查,但当江某要求同去时,遭到对方的强烈拒绝。双方的关系逐渐僵化,沉闷的氛围让江某再也无法忍受。于是江某想到了离婚。

2019年1月下旬,原告江某来到刘仍安主任律师 办公室,聘请刘仍安主任律师 代理她的离婚诉讼。

庭审中,针对原告江某的起诉离婚理由,被告李某答辩否认自己无性能力,坚称双方至今未过性生活,是因为江某长期出差,即使回家江某也不同意过性生活。同时提交了一份医院体检证明,显示并无异常。

刘仍安主任律师 仔细审阅了被告提交的这份证据,发现病历上的名字并非被告本人,而是他的父亲。

辩论中,刘仍安主任律师 发表了如下意见:

1、                 被告因自知无性能力,故意伪造病历,或者是其父亲的体检结果,不能证实被告性功能正常;

2、                 如果被告性功能正常,就不需要去医院检查,检查行为本身就是其性功能不正常的证据;

3、                 。。。。。。。

法院最终准予双方离婚。


(因本案涉及个人隐私,所以不能在这里公开判决书内容,如果需要查看,可以到刘仍安主任律师办公室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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