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仍安
(资深主任律师)简介
现任上海豪珈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主任、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高级经济师、党支部书记(市先进党支部)。
1964年10月24日出生,1987年8月法律系大学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88年10月取得律师资格。1990年8月起,从事专职律师执业至今。1992年起先后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律顾问资格,中国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中国高级律师结业证书等。
我一直坚信,律师的作用绝不在于侥幸钻法律的漏洞,而在于坚守原则,用正确的方法正确的处理事务。20余年执业中,我充分发挥懂法律、懂管理、懂财税、懂经济的优势,代理了大量有影响的新型的公司类诉讼案件(其中包括:股权转让、企业重组、资产并购、破产清算等);重大、疑难和复杂的离婚诉讼案件、刑事辩护案件、合同纠纷诉讼案件、房地产诉讼案件、特许经营纠纷案件;涉外诉讼和仲裁案件。有规则就有例外,作为一名成功的律师,熟记规则于心,屡创例外于事,运用规则挥洒自如,成就例外得心应手。语言简洁、个性鲜明、缜密思维和良好表达是本律师庭审风格的写照。简洁的风格,仗义执言和鲜明的个性能给人极深的印象,这能使法官吸取所说的一切而无一遗漏。擅于从虚假与有意保留的叙述中发现真实,从字缝里读出东西,以判断案情的各种可能,进而在谈判、诉讼中掌控全局,达到目的。
律师不应单纯为营利,对我而言,替客户解决问题的成就感远远大于金钱的收获。作为法律顾问,更着力向顾问单位倡导“法律先行”的概念,协助客户评估风险,规避风险,进而谋求客户的最大利益;而不是为客户创造诉讼的机会以赚取眼前的“律师利益”。
因为我了解市场的复杂多变,许多事务并非从法律层面即可解决,但我期盼客户理解和体会:法律是界定权利、化解风险的关键!所以,优秀律师的法律思维,绝不能是单纯法律条文的排列组合,而应在掌握案件事实的基础上,针对客户实际需要作出意见。
我带领的由法学专家、资深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等人员组成的精英律师服务团队,在大型非诉法律服务项目中,重质量、讲效率,擅长针对个案提供顶级策划方案,用集体的智慧为客户重大法律服务项目提供多重和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意见,深受委托人的信赖。曾为我国中央直属的特大型公司、国内知名上市公司和日资公司等多家重要客户提供非诉法律服务,形成法律文件近3000份。我们依然在纷乱的社会保持宽厚、诚信的态度,坚守专业水准与律师道德。不断增加法律专业服务之附加价值。
我带领的精英律师服务团主要承办的非诉法律服务项目包括:股权转让、企业重组和资产并购、破产清算及策划、债权转股权、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律师尽职调查等非诉法律服务项目。为外商投资提供律师服务。担任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20余年的律师执业实践经验,反复验证着“全心投入、敏锐洞察、理性分析、严谨思维和高度为委托人负责”的执业理念,在赞扬和褒奖中,一如既往。
我为了进一步提高业务操作技能和更新知识,更好的为当事人提供优质律师服务,每年都多次赴北京等地参加法学会、中华律师协会等部门组织的、邀请我国法学权威人士主讲的讲座。例如:《新经济形势下离婚策划研究》、《婚姻家庭纠纷审判实务研讨》、《公司并购交易管理与成功整合设计方案》、《公司重整、解散、清算、破产律师实务操作》、《民商合同纠纷法律适用专题》、《外资公司的设立、变更与清算》、《法律顾问业务指引专题讲座》、《房屋买卖、确权、分割纠纷案件操作技巧》、《房价涨跌引起的违约纠纷处理技巧》等等。
曾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东方电视台、上海电视台《庭审纪实》、《解放日报》、《新民晚报》等媒体记者就典型案例的采访,自2006年至今担任“新浪网”新闻法治频道主持律师。
自2013年起担任上海电视台《新老娘舅》节目嘉宾律师。
于2004年11月被中国专家名人词典总编委员会编入《中国专家名人词典》第13卷第686号。
刘仍安主任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经济师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律师结业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辩护律师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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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声明
主任 党支部书记
刘仍安主任律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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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上海豪珈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
电话:13341686683 021-62329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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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至17:00)
星期六、星期日(10:00至15:00)
(周一至周日来访均须电话预约) |
如何预约律师 : |
您只须拨打13341686683预约电话(早8:00-晚10:00)。与主任律师约好时间来律师事务所面谈,如果主任律师开庭或与当事人商谈无法接听电话,请您谅解,您可以短信留言,主任律师见信息后会和您联系。 |
地址:上海·静安区·武宁路19号(长寿路口)丽晶阳光大厦1511-1515室。来访路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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