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外方投资者向中国投资者转让其全部股权,否则股权变更不得导致外方投资者的投资比例低于企业注册资本的25%。同时企业还应提供:(1)新投资方提供的商业登记、注册证书或相关文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原所在地发证机关印章或由我国认可的律师或公证处确认。(2)投资方法定代表签字人由该公司董事会确认或由我国认可的律师或公证处确认,并提供董事会组成人员的法律文件(如果是复印件也由原发证机关或公司注册处盖章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