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仍安主任律师接受罗刚家属的委托,并征得罗刚本人同意,担任其被控抢劫一案的辩护人。刘仍安主任律师在接受委托后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和走访,发现了案件的重大疑点,即罗刚在侦察阶段的询问笔录上摁的手印是用左手,为什么不用右手摁?,于是,围绕疑点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和收集证据工作,在法庭上刘仍安主任律师根据调查的情况推翻了检察院对罗刚右手拿刀,左手掐脖子进行抢劫的指控(原来罗刚系右手有残疾),法院当庭宣判罗刚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