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张某,男,20岁 涉嫌罪名:抢劫罪 2014年8月,刘仍安主任律师接受抢劫案犯罪嫌疑人张某家属的委托,为犯罪嫌疑人张某提供侦查阶段申请取保候审等法律服务。 刘仍安主任律师接受委托后,会见了羁押于上海某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据张某本人介绍,2014年7月5日凌晨,张某骑电动车行驶在路上,看见前方有一名单身女子在步行,左肩上挎一小拎包,张某于是突然觉得抢她的包会比较好玩,就骑至其身边,一把扯下其所挎小包,疾驰而去。包内有手机一部及现金200元等。8月初警方在家中将张某抓获。刘仍安主任律师在了解了案件基本情况的基础上与承办警官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与关键问题的探讨,并向公安机关以书面形式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刘仍安主任律师在《取保候审申请书》中列举了三点理由: 1、 。。。。; 2、。。。。; 3、。。。。。 最终成功为抢劫案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办理了取保候审。 后记:申请取保候审是刑事案件中刘仍安主任律师的一项专业法律服务,能够成功办理取保候审不仅需要律师具有娴熟的法律知识和多年的实战取保经验,还要求律师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张某所涉嫌罪名是八大重罪之一的抢劫罪,能够取保成功的概率极低,但刘仍安主任律师凭借其出色的办案能力,成功办理了取保候审!
(因涉及当事人隐私,故使用化名,判决书不便在此公布。)